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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:去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572件 处分1568人

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

成都市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,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弱、零容忍态度不改变,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。2016年,全市共立案1572件,给予处分1568人,通报曝光典型案件812件。

集中整治,纠治“顽症痼疾”。印发《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,将脱贫攻坚作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重点之一,开展专项整治,强力查处违纪行为,全年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纪案件35件46人。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带队,对全市22个区(市)县和21个市级部门开展专项检查,发现并整改问题39个。

专项巡察,剑指“微腐败”。紧盯脱贫攻坚、惠民政策、土地征收、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等10个方面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,完成对温江区、双流区、彭州市、金堂县4个区(市)县的“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”专项巡察,发现问题148个,移交问题线索51件,立案30件,给予处分或组织处理58人,移送司法机关3件6人。

多元参与,聚合监督力量。畅通社会监督,发动特邀监察员、政风行风监督员、村务监督员、廉情监督员等社会力量,运用全媒体宣传平台,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。办好“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”,共收集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1511个,在官方网站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门的信访举报窗口,方便群众用照片、视频、文字形式记录反映问题。(成都市纪委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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